县长、副县长工作分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、《hd57365工作规则》规定,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,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。
才旦周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。负责监察、审计、财政工作。
欧周昂江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,协助县长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事项,协助县长管理机关后勤服务、税务、人社、文化旅游、城市管理、教育督导方面工作。
分管县政府办公室、信访办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、城管局、教育督导室。协助县长分管财政局。
负责联系县人大常委会、县政协;负责联系协调县国税、地税、邮政以及通讯等单位。
昂格来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畜牧、林业、科技、民族宗教、扶贫方面工作。
分管县畜牧林业科技局、民族宗教事务局、扶贫开发局。
负责与县佛协、县科协、县气象局重大事项的联系协调。
王向华副县长 协助县长工作,联系协调北京市对口帮扶相关工作。
文雅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国土、交通方面工作。
分管县国土资源局、交通局。
索玉刚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公安、司法方面工作。
分管县公安局、司法局。
李得志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卫生、人口和计划生育、食品药品监督、工商方面工作。
分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工商局。
负责联系协调县残联。
扎西朋措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发展改革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统计、金融方面工作。负责灾后重建后续收尾工作。
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县统计局。
负责与县电力公司和金融单位重大事项的联系协调。
公却求旺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教育、民政、环境保护、水利方面工作。
分管县教育局、民政局、环境保护和水利局。
为了便于工作衔接协调,副县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:欧周昂江副县长和昂格来副县长互补;王向华副县长和李得志副县长互补;文雅副县长和索玉刚副县长互补;扎西朋措副县长和公却求旺副县长互补。 |